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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运动场地管理规定
2018-03-31 11:06  

一、学院体育场地、设备主要面向本院学生,保证体育课堂教学、运动队训练,群体竞赛的顺利进行。

二、体育场地、设备的管理,由专人负责维修、保养、检查,并有计划地搞好基本建设。

三、场地的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认真落实责任制;开放期间保障良好的安全与卫生秩序,为参加体育活动人员创造良好的锻炼环境。

四、田径场在没有教学、训练期间,全天对学生开放;进入田径场地者必须穿运动鞋,严禁在场地内吸烟、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五、课堂教学、运动队训练、群体竞赛、俱乐部活动时间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场地内活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横穿场地。

六、参加体育活动的有关人员,要自觉维护运动场秩序,要爱护场地内器材设施;对违反管理规定者进行批评教育,对损坏设施及器材的直接责任人,根据设施器械的损坏程度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者,报告上级主管领导给予处理与处罚。

七、校内各单位使用场地组织活动,需提前一周向体育教学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照计划进行。

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可以为社会或社区提供适当的有偿服务,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待体育教学部批准后,在严格遵守场地管理规定前提下并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开展活动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进人各个运动场地;严禁在土质场地泥泞时进入场地;严禁机动车、自行车进入体育活动场地,违者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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