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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室外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场管理规定
2018-03-31 11:07  

一、在体育教学、运动队训练、课外活动及俱乐部活动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场地活动。

二、进入场地者必须穿运动鞋,严禁在场内追、跑、打、闹,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三、参加体育活动有关人员,要爱护场地器材设施,对损坏设施的直接责任人要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学校主管部门处理。

四、负责篮、排球场的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确保场地、设施、器械的安全与卫生,为体育活动人员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学院各单位组织活动,需先向体育部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在严格遵守场地管理规定前提下开展活动。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篮、排球场可对外有偿开放,但需经学院和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活动期间应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七、严禁在场地内吸烟、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进入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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