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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室内形体场地及设施管理规定
2018-03-31 11:08  

一、凡体育教学、运动队训练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体育馆内活动。

二、进入形体场地活动者必须穿运动鞋,爱护馆内设施、器材,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三、形体场地在体育课教学、运动队训练时间之外并在形体场地开放时间内,学生可持有效证件,办理有关手续,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活动。

四、学生要自觉维护形体场地秩序,服从管理,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违纪者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五、参加体育活动的有关人员,要爱护馆内器材设施,用完器材放回原位,对故意损坏设施的直接责任人,根据设施器材损坏程度,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理。

六、体育馆管理人员,要维持体育馆内良好的秩序,加强管理切实负起责任;各场馆开放期间各通道要畅通,保证活动人员安全出入。

七、学院各单位组织体育比赛,需提前一周向体育教学部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可按计划进行,活动期间要听从场馆管理中心的管理并遵守各项规定。

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可以为社会、社区提供有偿服务,但需经学院和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活动期间应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九、严禁在场内吸烟、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严禁蹬踏体育设施、器械及馆内墙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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