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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借用管理规定
2018-05-31 11:11  

一、运动场地借用优先顺序:
1、体育正课
2
、运动竞赛及校代表对训练

3、校內社团申请借用
4、校外社团申请借用
5、开放提供校內及校外人士使用

二、借用流程:
1、 各系所社团同学请先到体育部网页下载场地借用登记表。
2、 登记表填妥后送系主任或指导老师签章。
3、 到体育教学部场馆中心缴交保证金。 (保证金于场地使用完毕后立即將场地复原则即退还)
4
、 校外社团须先函本校,经核准后始可借用。

三、借用規定:
  1、 以先到先登记为原则,但遇到学校大型活动,如系季赛校季赛等, 則即使借用手续已办妥亦应该让出。
  2、 当月份的活动当月可申借场地,但若预借下月份场地者,则须提前20 天申借(例如:二月二十日可预借三月十日以內场地,依此类推)。 但大型跨校性比赛不在此限,然需以报告方式签请校方核准。
四、 老師上课场地事先排定。
五、 同学依上列规定办妥借用手续后即可使用所借场地。
六、 场地检查是否复原后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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