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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大学生体质测试学分管理办法
2018-05-07 11:05  

    根据河南工程学院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本科生体质测试为2学分,专科生1学分,为便于体质测试学分的管理,体育教学部特制定本办法。具体条款如下:

    1、本校学生入校报道以后,在校期间,专科二年制学生测试2次,专科三年制学生测试3次,专升本学生测试2次,本科四年制学生测试4次。测试次数与成绩将进行学分管理,具体每年学分如下:

学制

大一学分

大二学分

大三学分

大四学分

总学分

本科(四年制)

0.2

0.3

0.5

1

2

专科(三年制)

0.2

0.3

0.5

 

1

专科(两年制)

0.5

0.5

 

 

1

本科(专升本两年)

0.5

0.5

 

 

1

    2、体质测试时间按照自然年计算,学生每年只能测试一次,成绩计入当年测试学分管理,当年多次测试也只能计入当年1年的体测成绩。

    3、每年的体质测试时间由体育教学部大学生体质监测中心统一进行安排,学生按照安排时间进行测试。

    4、每年测试结束以后由大学生体质检测中心对当年所有学生成绩进行整理汇总,并按时上报到国家体质测试健康网。

    5、上报国家体质测试健康网的成绩经审核通过以后反馈回的本校成绩由大学生体质监测中心进行统计和电子存档。成绩达到50分合格者给予当年相应学分。

    6、关于免测学生的记分方式:由于身体疾病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每年向大学生体质监测中心提交体质测试免测表后附近3个月内的市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重大疾病或者残疾人近三年的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测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可以免予参加当年的体质测试,直接给予当年相应的学分。(体质测试免测表在体育教学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7、从2015届学生开始,每届毕业生的总成绩由体育教学部大学生体质监测中心提前一年提交给教务处,每年成绩均合格者由教务处准予毕业。

    8、体质测试成绩有不合格的毕业生不给予不合格当年相应的体质测试学分,专科学生将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本科学生不能按时获得学位证。

    9、体质测试成绩有不合格的毕业生于毕业当年5月份由大学生体质测试中心统一安排进行一次补测,但是补测只能补在校期间一年的成绩,补测成绩提交教务处,成绩合格者由教务处给予学分和发放证件,如果在校期间测试超过2年不合格者(包括2年)不予参加补测,直接延迟毕业,本批学生于毕业当年10月份进行补测,补测成绩合格者成绩提交教务处给予相应学分,仍不合格者次年5月份继续进行补测,直到测试成绩合格由教务处给予相应学分和发放证件。

 

体育教学部

  201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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