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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部关于做好学校各类监考工作方案
2018-01-04 09:57  

河工院体育教学部发〔20182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立学校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要求各学院、部门在考前组织监考教师进行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完成

好学校组织的各类监考任务。体育教学部召开党政联席会,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  体育教学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 重

成员:周 凯、于 跃、季新涛、李勇、靳明丽、白腾飞。

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科办,由部门教科办夏海龙兼任秘书。

领导小组工作任务:1、做好考前协调培训和督促工作。

2、做好考中巡考和督查工作。

3、做好考后善尾工作。

二、组织考前培训学习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与监督,让违纪舞弊人员无机可乘,切实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

2、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守则》、《考生守则》。严格按要求内容提前领取试卷、做好清场、信息核对等工作。在监考过程中认真巡视,不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对于学生违纪或作弊的情况,按《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界定处理,切实构成作弊的,处理方法按《监考守则》要求。

3、熟悉监考流程。要求监考教师尤其是新进教师仔细阅读监考流程图,熟悉监考流程,按流程规范操作每个步骤。对于考试中任何有疑问的部分,可联系考场巡考人员或学校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监考任务、考试时间和试卷领取工作

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严格按照学校和部门要求,全体教师应提前进入本人考务系统及时关注和查询自己考试场次、考试时间、试卷领取地点和考场位置。以上各项监考工作,部门将在部门进行公示。

四、考试期间注意事项

1、监考教师根据各自监考安排,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领取试卷(含草稿纸),考试期间请自觉遵守监考纪律,严禁私自调换考场。监考教师到达考场后,应在黑板上写清楚本场“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页数”等。两名监考不区分先后,均有义务领取试卷。

2监考教师应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根据学校要求和考场所在教室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向考生说明本考场座号排列方法。考10分钟宣读考生守则,考前5分钟分发考试试卷(英语四六级等有特殊要求的试卷其发卷试卷以试卷袋上的“特别提示”为准),并要求学生在考场签到表(备注处)签名,期末考试签名时若发现个别重修学生在系统打印出的名单中没有,可让考生参考系统打印样式将相关信息手写添加在考场签到表下方

3、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得擅离考场,不得看书报杂志,不得接打电话,不准吸烟,也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各科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4、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校园卡、学生证),不得携带除文具之外的任何物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都视为作弊。

5、考生在考场,应严格按照指定位置就座,不准以任何理由在考场内走动,不准传递文具和东张西望,考生之间不准对话,严禁一切舞弊抄袭行为。对于在考试中舞弊的考生,试卷按“作弊”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如果考场有作弊学生,考试结束后两位监考教师要及时将记录有作弊学生信息的“考场记录单”(一式两份)中的一份留在试卷袋内,另一份交至教务处各校区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夹带小抄情形请将纸条等作弊材料连同考场记录单一起交至教务处各校区考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违纪考生需在考场记录单相应位置进行签名确认,若考生拒不签名,则由两名监考教师在对应行的“考生签名”处签名确认。

五、  考试结束善后工作

考试结束后,要求学生暂不要离开考场,监考教师认真核对检查试卷和答题卡,核对无误后准许考生离开。两名监考教师将整理好的试卷和答题卡一同送至指定地点,经考务工作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

体育教学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填写上报巡视情况记录表,秘书处应及时总结每次考试情况,进一步规范体育教师考试管理。

 

                              体育教学部

                                              2018年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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